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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轿车当道具 名烟眨眼变假烟

  发布时间:2015-01-22 15:18:16


    王某、陶某都是外省人,他们开着轿车流窜到我市,频频光顾街边小店,声称要买名牌香烟,却趁机玩起了“掉包计”,用事先准备好的假烟换走店里的真烟。1月10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王某、陶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市民张女士在东城区开了一家小小的便利店,2014年2月27日,一辆车牌号为豫D开头的黑色别克轿车停在了张女士的小店门口,一男一女下车后走进小店,要求买两条金砂苏烟。张女士把烟交给对方后,他们又说不想买了,把烟还给张女士就离开了。这两个人走后,张女士才发现这两条价值860元的苏烟被掉了包,原来的真烟已经变成了假烟。

    之后,市区又相继发生了8起类似的案件,作案人均为一男一女,他们所驾驶的车辆同样是豫D开头的黑色别克轿车。这两个人很“识货”,被他们掉包的多为苏烟、中华烟、芙蓉王烟等高档香烟,涉案金额共计7030元。

    警方经过周密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陶某,并将他们抓获归案。据王某、陶某落网后交待,他们的作案手法并不复杂,两人频频光顾街头的烟酒店、便利店,以购买香烟为由,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假烟将店内的真烟掉包,以此方式盗窃。盗窃所得的香烟由王某负责销赃,赃款供二人挥霍。

    法院认为,王某、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对两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这种“掉包计”一般是两人以上搭档,一人先将假烟藏在身上,进了店门就要求买高档香烟,另一人往往会指东划西,转移店主注意力,在掩护同伙完成掉包后,再找理由迅速离开。不法分子为了掩人耳目,通常身穿高档服饰,租来高档轿车,车内存放假烟,以备作案之用,遇到防范意识不强的店主,极易得手。烟酒店或便利店店主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务必提高警惕,以防蒙受损失。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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