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15:35:52
(2017)豫1002执1433号
郭军营:
本院受理张振华申请执行郭军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1002民初46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7月25日依(2017)豫1002执1433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东大办事处进化街长和花园9幢东起3单元1层南排东起第1间,东起3单元4层东户【产权证号:0301001943】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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