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怡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李梅荣诉许昌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你、许昌锐达起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许昌鑫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6日作出的(2018)豫1002执恢4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公司未按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期限履行法律义务,李梅荣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豫1002执恢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本院依法对你公司所有的豫K00777(车辆识别代号:WAUAY54L08D036982)的车辆进行了司法拍卖,该车辆现已成交,成交价为110500元。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