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7:19:38
朱剑峰、刘淑娟: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亚飞汽车连锁店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7)豫1002民初46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法 庭:民一庭
电 话:0374-3399096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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