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3 11:41:30
李占民、陈巧红:
原告郭田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郭田芝就(2019)豫1002民初6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陈荣娜 电话:0374-8521567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