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16:58:11
鲁跃强、韩亚莉、鲁启龙、张改平:
本院受理原告黎锦珂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经依法送达后,原告黎锦珂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姚宇 联系电话:0374-3399027
样报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姚宇收。
邮编: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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