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02 10:54:56
刘长江、许昌致诚伟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汪建勇: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许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承办法官:李会娟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