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10:42:00
李建华、席新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与禹州市荣鑫贸易有限公司、闫胜利、白杏、李建华、席新京、闫梦科、张亚萍金融借贷纠纷一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执恢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本院依法对你所有的位于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钧台办钧官窑路北段路西(所有权证号:052836)进行了司法拍卖,该房产已成交,成交价为480577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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