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婕妤、冯红歌、张宝红、杨晓冬、申艳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及被告许昌市和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许昌冰洋实业有限公司、许昌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尚鉴、宋涛、宋卫东、白振杰、李瑞芳、宋世刚、宋保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19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承办庭室:民二庭
承办法官:尚建辉 联系电话:339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