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快捷立案
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配备引导员,负责指导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对有关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及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外商撤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对当事人起诉的符合立案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其它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立案。
二、坚持领导接访
坚持领导接访制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来访群众人人受到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到答复。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接访。
三、开展集中接访
全年至少要安排一至二次集中接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限时办结;对需要其它机关或部门处理的问题,详细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机关或部门反映。
四、设立“假日法庭”
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
五、坚持和谐司法
按照“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调解年”活动。对有条件的案件,尽可能多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全年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平均要达到6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平均要达到4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率要达到40%以上。
六、开展巡回审判
大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司法真正走近群众,走近社区,走近田间,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全年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要达到25%以上,行政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要达到25%以上。
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模式,高标准完成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要通过媒体曝光、悬赏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执行会战等措施,确保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八、实行裁判文书上网
今年年底前,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所有的裁判文书都要上网公布,让广大群众通过上网查阅裁判文书,随时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或点评,确保司法公正。
九、积极实施刑事司法救助
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物质救助。
十、自觉接受监督
司法权由人民赋予,为人民服务。为确保法官廉洁司法,邀请、聘请一定数量的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让审判权和执行权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附:落实十件实事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曹晓辉
成 员:王 刚 宋 丽 王 琳 田四舫
孙培森 卜景丽 邵淑静 韩建设
陈荣娜 和 忠 仝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