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1:12:04
本院于2018年6月7日发布的“原告腾跃中诉被告符保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2018)豫1002民初字第181号”应为“(2018)豫1002民初字第818号”。
特此更正。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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