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16:48:49
何涛:
本院受理原告楚海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495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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