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10:07:14
马明柱:
本院受理原告吴枝妮诉被告马明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44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肖法官
联系方式:0374-3399123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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