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军霞:
张龙山与刘光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16)豫1002民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按判决期限履行法律义务,张龙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002执1702号执行裁定书一份、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书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所有的位于魏都区南关办事处育才路4号2幢东单元7层西户(所有权证号:0501000114)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该房产评估价值为463631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财产公开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5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