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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漏诊致使患者变成陈旧性骨折,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患者各项损失1.7万元

疼痛长期未消医生竟称“很正常”

  发布时间:2012-10-09 10:34:54


   4岁的小女孩儿果果(化名)不慎摔伤,医生诊断后称果果左尺骨中段发生了骨折,对果果进行治疗后让其回家休养。在后来的复查过程中,果果表示胳膊一直疼痛难忍,医生却说这“很正常”。直到一年多之后,果果的家人发现她的胳膊不仅疼痛不止,长得也不正常,到另外一家医院一检查,才发现果果的胳膊因漏诊已形成陈旧性骨折。不谙世事的果果不得不和之前为其进行治疗的医院对簿公堂。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耐心调解,果果的父亲已经同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

4岁女童不慎骨折,治疗之后疼痛未消

   2010年5月1日,果果在玩耍时不幸从高处摔下,造成左肘部受伤。果果的家人赶紧把她带到市区某医院就诊,接诊的医生张某要求对果果进行拍片检查。检查之后,张某说果果的左尺骨中段发生了骨折。他对果果的伤处采取了石膏檀木夹固定等治疗措施,又一次拍片观察之后,张某说果果可以回家休养了。

   回家之后,果果的左胳膊一直疼痛难忍。2010年5月23日,果果的父亲带她到医院找张某复查。果果的父亲对张某说孩子的胳膊疼痛未消,张某表示这“很正常”,并称果果的伤处愈合得很好,过一段时间就能痊愈。

孩子伤处出现异常,一年多后发现漏诊

   但果果的伤情并不像张某所说的那样乐观。到了2011年8月,果果的家人发现孩子不但经常说胳膊疼,而且胳膊长得也不正常,担心果果留下后遗症,她的父亲带她到市区一家大型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看到果果拍的片子之后表示,果果左尺骨骨折时,肱桡关节分离,桡骨偏离肱骨,因当时接诊的医生张某漏诊,果果的伤处已形成陈旧性骨折。

经法官调解,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果果的父亲认为,由于张某及其所在医院的过失,给果果带来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他请求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果果医疗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等3.1万余元。而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为果果进行治疗的张某已经不在他们医院工作了,医院希望能心平气和地解决这一纠纷。

   经过法官调解,医院和果果的父亲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果果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医院应该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促使其提高业务素质,避免造成漏诊、误诊,以免给患者带来痛苦,导致医患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hz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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