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15: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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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599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王磊华 电话:0374-8564559
法庭地址:许昌市许由路学院路交叉口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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