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10:11:22
(2004)魏民二破字第4-2号
因许昌市纺织品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许昌市纺织品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本院终结许昌市纺织品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三款之规定,本院于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裁定终结许昌市纺织品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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