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7 09:32:57
李玉林:
本院受理原告葛彦龙诉你及孙华伟、河南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孙贤周、河南永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河南永乐置业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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