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
本院受理原告钱改梅诉你及刘天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单方鉴定副本、重新鉴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重新鉴定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廷)在本院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附:许建司鉴所[2018]临鉴字第110号鉴定内容:被鉴定人钱改梅外伤致左踝关节损伤,评定为十级。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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