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9 09:45:37
(2018)豫1002执1950号
王闯:
本院受理段胜利申请执行王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1002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8月21日依(2018)豫1002执195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新兴办事处南关社区5组1幢2层北楼2层3间【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01621号】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李法官 电 话:0374-3399155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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