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5 15:24:56
鄢陵县子涵花木有限公司、王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及鄢陵县广福木业有限公司、许昌建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鄢陵县助保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谷金红、袁根花、谷金刚、张凯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许昌建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凯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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