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11月12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在许昌市鹿鸣湖正式设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晓燕、魏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华冬梅参加揭牌仪式。
“这是我院第一次设立司法生态保护示范基地,通过设立此类生态保护基地,用实际行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竭尽全力用司法职能为人民群众保留碧水、蓝天、净土。”该院魏北法庭庭长王磊华表示。
据了解,环境资源审判以打击污染、保护环境为只要职责。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生态保护示范基地,是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的重要司法举措之一。同时,也标志着魏都区人民法院正积极参与环境资源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作用,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沈丹阳 王磊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