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11:12:37
(2018)豫1002执恢232号
黄雪云: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姚艳玲与被执行人黄雪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豫1002执恢232号通知书: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永丰国际19号楼4层北6号房产一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李法官
电 话:0374-3399112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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