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16:21:50
(2018)豫1002执2127号
王书琴:
本院受理李若冰申请执行王书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1002民初222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5月4日依(2018)豫1002民初222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帕拉迪奥9幢5层西户【所有权证号:0801005560】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联系人:李法官 电 话:0374-3399155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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