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法周、钟翠莲、刘莹、谢慧、马辉、徐琳、常富鼎、马宁: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昌华元电工器材有限公司、马法周、钟翠莲、刘莹、谢慧、马辉、徐琳、常富鼎、马宁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8)豫1002民初4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法 庭: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人:沈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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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