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08 16:22:25
(2018)豫1002民初字第2584号
陈会军:
上诉人陈红凯就本院(2018)豫1002民初字第258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承办法官:华冬梅 联系电话:0374-3399005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延安路39号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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