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苑文化 -> 法官风采

浙江南浔法官沈阿水:叫我一声“水哥”最开心

  发布时间:2014-12-01 16:47:40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双林人民法庭,有这样一位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水哥”的法官,他不仅名字里带个“水”字,办案做人也充满“水”的风格,被誉为“法平如水、柔情似水、清澈若水”。

  他叫沈阿水,默默扎根基层20年。他常说:“老百姓叫我一声‘水哥’,是我当法官一辈子最开心的事。”

  “判决下来的时候我非常激动,觉得我们的法律还是公正的。”说这句话时,张胜强的眼圈红红的,嘴角却挂着微笑。

  张胜强是一家从事纺织品出口的小微企业的老板。2010年,他的企业发生了一起突如其来的火灾。他回忆说:“当时企业刚刚起步,就碰上金融危机和火灾的双重打击,看着自己的心血付之一炬,感到说不出的心痛。火灾让我们损失惨重,母亲当场就晕倒了。”

  经自评,火灾直接损失达到上百万元,可保险公司定损才20多万元。对于巨大的差距,张胜强心里无法接受,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

  “为了调查火灾造成的损失,水哥来了一次又一次,详细调查仓库进库‘码单’数量,指导我们寻找权威鉴定机构,甚至帮助我们和保险公司沟通,让他们预先支付一定的理赔款。最终的判决基本支持了我们的主张。”

  现在张胜强的企业已经起死回生,经营状况日益红火。

  2012年,双林镇一个农庄老板准备建造一个鸭棚,把工程承包给了老范,老范又分包给了老陆,老陆请来老宇等人一起干。在施工过程中,老宇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出院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几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老陆说:“老范作为原始的包工头,应该是一切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而老范则回击:“我把工程给你后,就该你全面负责了,出事的梯子就是你的呀!”

  看着双方互相推卸责任,水哥不动声色。渐渐地,他听出了点猫腻,打断了双方的争吵,故意问老宇:“老宇,你跟老陆是什么关系?”还没等老宇开口,老陆立刻叫嚷起来,表示老宇跟自己是合伙关系,并不存在雇佣关系。“那你把合伙协议拿出来给我看看,还有合伙的账目呢?”老陆顿时哑口无言。

  “你们和老宇都是朋友,他今后干不了重活了,还要供养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出于朋友情谊你们也应该帮帮他啊。”教育完两人,水哥又对老宇说:“你是干木匠活的,干活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摔得这么重,你自己承担部分责任没意见吧。”

  三言两语,水哥就把三人“摆平”了,老范和老陆主动拿出了钱赔偿老宇。“水哥为人公道,他说的理,我认,他办的案,我心服口服!”老范说,老陆在一旁不停地点头。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