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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解码”能手

——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女法官郑小红

  发布时间:2014-12-01 16:42:44


    “我算不上一个聪明的人,但我懂得勤能补拙。我更深深懂得只有用心、用情、用法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人民群众才会真心信服和爱戴。我热爱自己的审判事业。”郑小红对记者说。

  今年47岁的郑小红,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工作了25年。2007年担任民意街人民法庭庭长至今,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432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当事人投诉和越级上访。

  居民的“街坊法官”

  “这个事儿如果法院30天内不给我解决好,我就吃、住在法院,不走了!”李某身患肾病,靠透析维持生命,家里房屋长期漏水,天花板被泡裂,房间阴冷潮湿。由于开发商下落不明,索赔未果,李某多次找相关部门均得不到解决。2011年6月,李某将相关单位起诉至法院。郑小红接手该案后,认真查阅起诉材料并实地走访,又数次深入社区、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反映李某的实际困难,寻找解决办法。在郑小红的帮助下,相关部门勘验后,认定李某所在楼栋整体存在漏水问题,需要大笔资金对楼房整体改造。郑小红一连十多天到街道、社区协调,筹措资金,不仅解决了李某的居住问题,而且对整栋楼进行了维修。李某动情地说:“我的时间不多了,郑庭长这样尽心尽力地帮我解决困难,我死而无憾!”

  每天清晨,郑小红总是骑着电瓶车走街串巷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办理案件,居民们遇见了她,都会和她家长里短地聊上几句,在社区群众眼里她是一位热心的街坊,大家亲切地称她为“街坊法官”。

  “要案结更要事了”

  民意街法庭法官魏建峰常常问自己:“为什么其他法官不能化解的矛盾,在郑小红那里就能够解决呢?”他最终明白了一个道理,郑小红总是设身处地为各方当事人着想,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郑小红说:“办理案件不仅要案结更要事了。”

  吴某嗜赌成性,欠下巨额赌债,被丈夫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唯一的一处房产。前后打了三次官司,吴某以死相逼,要求法院不能判离,并打开煤气要与儿子同归于尽。2008年8月,张某第四次起诉到法院,郑小红耐心与双方谈心。一方面,千方百计联系上吴某的朋友,一起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多次与原告谈心,释法明理,促使原、被告在孩子的监护权、房屋分割上达成协议,终使该起离婚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群众的事大如天”

  郑小红对所办理的案件,不论当事人身份,不论诉讼标的大小和案情难易程度,都一丝不苟,从不懈怠,始终把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

  一起交通事故案原告李某系残疾人,发生事故后,全家生活雪上加霜。为治病李某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并欠下巨额债务,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2010年11月,在案件审理中,被告坚称原告李某原来就有伤残,拒绝支付伤残赔偿。为查明李某的伤残情况及原因,郑小红连续多天忙碌在医院、公安、残联等部门,查询档案,核实情况,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清事实,使李某依法获得了18万余元赔偿。李某由衷地说:“郑法官是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公道好法官。”

  记者在郑小红日记中看到,“小家的事与大家的事相比,群众的事大如天,宁可家人受委屈,也不能让当事人有怨言”。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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