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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30 11:45:40


    为保障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处置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作用,根据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执行指挥中心的场所及人员

    (一)执行指挥中心人员由中心常设人员及值班人员组

成。中心常设人员由执行局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执行局内设部门(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负责人和内勤组成,分管副院长为总指挥、执行局局长为副总指挥, 部门负责人为具体事项落实人员, 值班人员由执行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组成。

    (二)执行指挥中心的场所设在执行局二楼的执行指挥视频中心。

    (三)执行指挥中心实行执行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共同值班制度。

    二、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中心常设人员的工作职责

    1.接收上级法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工作流程、做好经验总结。

    2.接收执行新收案件,对失信、限高决定进行审批。

    3.信访管理,及时接收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分析信访原因、制定处置方案、调配执行力量、跟踪化解进展,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及化解情况。

    4.舆情管理,第一时间接收上级法院下达的舆情警示, 主动关注周边群众、互联网、微信、报刊等与法院相关的舆情信息,做到及时应对、主动化解、控制不良态势蔓延, 引导公众回归理性,并及时上报舆情处理结果。

    5.接收执行异常警示,网拍超期督办、执行委托督办、上报下达督办、现案督办、终本案件督办、执行案款督办及其他事项督办等预警信息,及时向案件承办人下达整改要求。

    6.确保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正常,杜绝网络不可达、设备关闭、人员不在岗等影响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发生。

    (二)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注意随时接听值班电话,处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举报的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

    2.完成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任务、交办的各项工作。

    3.对执行突发事件或紧急事务,应立即接收、记录,第一

时间向执行指挥中心领导汇报。

    4.通过单兵系统实时监控外出执行的动态和效果,紧急情况及时进行系统后台录音录像,对外出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并及时汇报给执行指挥中心。

    5.技术保障人员为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远程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话系统、录像系统等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保证执行指挥工作顺利开展。

    三、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运作及纪律要求

    (一)执行指挥中心常设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如有重大执行活动及处理突发事件则不受该时间限制。

    (二)值班人员的交接时间为每天8:00,交班人员应将值班中已处理的事项和待处理事项告知接班人员,交接时移交值班记录等材料。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三)值班电话号码为0374-3399170,值班电话不得用于与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无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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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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