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夏某、白某伙同他人,在许昌市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此案是魏都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李某、夏某、白某伙同其他5人(均另案处理)在许昌市区以暴力、威胁手段随意殴打他人,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共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且悔罪态度明显,法院将择期公开宣判。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魏都区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重大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从严从快方针,组成审判团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涉黑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依法前提下“稳、准、狠”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犯罪,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赵市伟 吴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