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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 借助第三方力量把阻力变推力获“三赢”

发布时间:2018-08-28 08:42:09


    刚买的房子还没来得及过户,却因卖房人欠他人钱而被法院查封。面临房屋被拍卖的可能,买房人坐立不安,遂向法院求助。作为法院该如果解决?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面对这一棘手难题,运用“有解思维”,将“阻力”变为“推力”,借助买房人的力量,督促案件执行。而“借力执行”也发挥预期作用,8月23日,被执行人如约履行全部执行义务,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买房人三方皆大欢喜。

    邓某和李某有亲戚关系。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邓某陆续向李某借款8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2%,因邓某迟迟未归还借款,李某将邓某诉之法庭。 2018年3月,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邓某归还李某80万元借款及利息。

    2018年6月,此案进入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了解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邓某把他位于某高档小区的一套房屋卖给了孙某,但就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李某申请诉讼保全,法院将此房屋查封。

    对于孙某而言,刚买的房子却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随着房价的飞速上升,他并不想退钱还房。为此,孙某多次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诉说了自己的苦衷:若是让他退还房屋,他不仅要承受房价上涨的损失,不菲的房屋装修费恐怕也难以要回。

    一方面是孙某不愿退房,一方面是申请人李某想尽快拿到执行款。如若按照正常执行程序,在徐某不拿钱的情况下,直接将查封的房屋评估拍卖,虽然对执行法官来说省心省力,但这样一来,孙某不但会承受很多损失,李某想尽快拿到钱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面对这种状况,执行法官及时转变执行思路,针对孙某此时的心态,邀请孙某参与案件的执行调解,让孙某多做邓某工作,敦促邓某赶快履行执行义务,把钱还给李某。

    此后,孙某几乎每天都要面见或者通过电话督促邓某赶快履行执行判决,并将和邓某沟通情况及时反馈给执行法官,而执行法官对孙某的督促情况提出法律指导,使孙某在劝说督促时“情与法”双管齐下。

    在孙某的一再督促下,本来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的邓某同意与孙某一起来到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商谈还款事宜。

    8月10日,执行法官组织邓某、李某进行协商,而孙某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调解下,邓某、李某达成协议,邓某本月底前归还李某欠款80万元、利息5万元,李某放弃其他利息请求,法院对孙某以购买的那套房子解封,案件全部执结。

    8月23日,三人相约来到法院,邓某当着执行法官的面通过转账向李某支付85万元全部执行款。二人摒弃前嫌、再续亲情。孙某也保住了房子,三人都露出笑脸,同谢法官。

    

                                                                               (芦萍 耿鹏帅)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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