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1703号
崔香兰:
本院受理万秋英申请执行崔香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581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7月26日依(2018)豫1002执1703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以东、德星路以西,南海街以南瑞贝卡和天下21幢东起1单元2层201【所有权证号:豫(2018)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47784】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王法官 电 话:0374-339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