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
马宝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的(2015)魏民二初字第005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法律义务,马宝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一份、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一份、(2017)豫1002执1165号执行裁定书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所有的位于许昌市东城区智慧大道东侧、莲城大道南侧名门尚居第2幢东起第2单元19层东户进行了税局核定价格,核定价格为1113973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