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得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鄢陵鑫颍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陈艳杰、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16)豫1002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按判决期限履行法律义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执恢239号执行裁定书一份、豫远房估字[2018]07268F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书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名下 位于鄢陵县311国道西开源路南梅苑新村20幢西单元402号(房产证号: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2417)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该房产评估价值为550970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财产公开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