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家人团圆,一年的辛苦和焦虑都暂抛脑后,尽情享受节日的喜悦。然而,许昌某小区一楼的住户任某就碰上了一件烦心事。眼看着四楼住房的水流进自己的家,却因找不到该房子的主人而无能为力。事后,任某找到邻居协商赔偿遭拒后,愤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共计15325元。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择日开庭审理。
2012年除夕下午,许昌市某小区一楼的住户任某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准备回父母家吃年夜饭,一打开门就发现楼上的水正顺着楼梯哗哗直往下流,二楼的邻居正在往下扫水。询问之下,他才知道原来四楼东户屋里跑水了,而该户业主现在不在家。任某马上找到物业公司,并通过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业主吴某,通知他赶快回来采取补救措施。如此安排后,任某用扫帚把自家门前的水全部清扫干净,并把门缝用物品堵严后,才定下心来吃年夜饭去了。
当晚上回来后,一进家门,任某就感觉脚下冷冰冰的,打开灯一看,客厅、卧室、厨房满是水,此时厨房的水还在往外流。任某马上找来当晚的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到家查看,确认是四楼东户的水顺着烟道流下来导致的,情急之下,任某拨打了110求助。原来吴某接到物业公司电话通知后一直没有赶回来采取补救措施,最终导致多家邻居屋内进水。任某家中的木地板、沙发、皮床等都遭了殃,损失尤其严重。不久,任某发现家里的木地板因被水浸泡变形后,便找吴某协高赔偿事宜,到在多次商讨无果后,任某将吴某诉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裁决。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本案中,如果吴某多跑一趟,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就不会摊上这场官司。仅从道德的角度看,无论这个官司胜负如何,邻里之间所受到的伤害难以弥补。我们更希望,通过这场诉讼,让更多的人明白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共同维护好邻里家园和睦相处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