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1 17:51:29
徐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20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华冬梅 电话:0374-7596725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