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1359号
许昌华强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许昌正阳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许昌宏润置业有限公司、许昌华强实业有限公司、韩国亮、韩爱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魏民二初字第51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5年7月24日依(2015)魏民二初字第518-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许昌县尚集镇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证号:许昌县国用(2005)字第0005620号】的土地。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6月26日依(2017)豫1002执1359号执行裁定书进行了续查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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