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604号
李培培:
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苏晓帅、李培培、许昌县苏美电器有限公司、肖书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1002民初48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6年9月21日依(2016)豫1002财保8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以南八龙路以东府西雅园4幢东起2单元16层西户 【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57315号】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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