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10:29:59
杨茂兵:
本院受理原告史瑞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29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王磊华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角半截河法庭107室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0374-7596673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