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1957号
李伟生:
本院受理冶秀芹、胡明杰申请执行苏许英、李伟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5月2日依(2017)豫1002民初8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西关办事处杨庄街12号1幢1层西平(全部);2幢1至2层北楼(全部)【所有权证号:8165】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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