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002执536号
解燕艳:
本院受理许昌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耀华、解燕艳、刘明勋、荣玉琴、韩桂民、梁惠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许县灵民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5年7月9日依(2015)许县灵民初字第24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五一路办事处五一路时代皇庭5幢东起1单元16层西户【备案合同号:201301220192】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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