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2 16:06:18
马亚停:
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鄢陵鑫颖园林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马亚停、夏得六、陈艳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1002民初8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执10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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