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955号
李昕:
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房斐斐、李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1002执9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7月5日依(2017)豫1002民初287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天宝路以南八龙路以西腾飞花园28A幢东起2单元6层东户【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48701】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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