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638号
李霞:
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刘培、李霞、李志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1002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2016)豫1002民初48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办事处议台路(19号)3幢东起1单元3层西户【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14655号】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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