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509号
栗攀贞: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王志超、栗攀贞、王得秀、刘淑枝、张晴、押上卿、王二红、王春芳、禹州市顺店运秀铸造厂、禹州市党寨精工铸造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4月25日依(2018)豫1002执509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钧台办颍北大道北侧万丰铂金翰宫二期(温莎城堡)9幢1单元15层1—150 2房【预告登记证号:YG016147】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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