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304号
邓深:
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邓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6年7月19日依(2016)豫1002民初266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办事处长青街盛世嘉苑6幢东起5单元1层北排西起第5间,东起4单元7至8层东户【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37526】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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