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0 16:43:33
张宇航:
本院受理原告张怀让诉你和张静芳、张万利、张丙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张静芳对(2018)豫1002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陈荣娜 电话:0374-8521567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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