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2650号
安士堂:
本院受理李玉芳申请执行安士堂、刘凤英、安治干抵押合同纠纷一案,许昌市天平公证处作出的(2015)许天证民字第1334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依(2017)豫1002执265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新兴办事处新兴路71号6幢东起2单元5层东户【所有权证号:0901003663】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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