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468号
朱大稳:
本院受理宋阳申请执行朱大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39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8月21日依(2017)豫1002民初3980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北大办事处建安大道与文峰路交叉口银都国际1幢17层北侧东起第5间,17层北侧东起第4间,17层北侧东起第1间,17层北侧东起第2间,17层北侧东起第3间【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45010号】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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