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一直在外打工,但想起这事也觉得挺愧疚的,毕现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俺种完秋马上就去打工,争取早点将钱还完。”6月7日,一直在外打工的禄某夫妇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与申请人肖某签订和解协议后,一再表态。
原来,禄某夫妇的儿子小勇(化名)与肖某儿子小明(化名)是小学同学,两家又住前后村。2016年6月的一天,小勇与小明在学校打闹时,失手将小明推下楼梯,造成小明骨折,后经鉴定,小明构成八级伤残。同年12月,此案经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小勇及其父母禄某夫妇赔偿小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4873元。二人就读的某乡小学赔偿小明17141元。
2017年2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法官的释法下,某乡小学很快履行执行义务,但禄某夫妇却一走了之,一直在外打工,为逃避执行,2018年春节都没敢回家过年。
在近段时间,魏都区法院利用“三夏”农忙时期大批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返乡枪收的有利时机,开展“‘三夏’集中执行活动”,将返乡农民作为重点查找人,执行法官们兵分几路,分别前往市郊乡镇、田间地头,找寻被执行人。禄某夫妇就是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找到的多名返乡被执行人中的一例。
禄某夫妇被带到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很快与申请人肖某达成和解协议。禄某夫妇当场履行1万元执行款,下余3万多元在2019年6月底前分三次还完。协议达成后,肖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而禄某夫妇也得以当天返回家中继续农忙。
截止目前,在魏都区法院此次开展的“‘三夏’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共进行突击执行行动5次,搜寻到返乡被执行人13人。考虑到三夏农忙这一特殊时期,执行法官分头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做工作,希望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不耽误夏收秋种。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已达成执行和解9件,实际执行到位30余万元,达成和解的10名被执行人当日全部返家继续参加农忙。
(芦萍 李亚兵)